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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现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河南三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河南三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产业规 划和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通过延链补链强链构建完善的自主可控的产业链条,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李庆文周晓东郑元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