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孟志强(身份证号:1423221966****0517)
被继承人:孟瑞福(身份证号:1423221938****0515)
(相关资料图)
申请人孟志强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于2023年4月26日向文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声明书、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房屋所有权证、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孟瑞福于2023年2月2日因病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文水县凤城镇韩村嘉和苑公寓楼6单元401室,房产证号文房权证凤城字第1026765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孟志强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5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水县海威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358-3300909
文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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