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2023上半年北京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是3月21日上午8:30至3月27日下午4:00,为方便广大考生及时认定教师资格,本文整理了2023上半年北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入口如下:
点击进入>>>2023上半年北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入口
【资料图】
(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认定步骤为“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第一步:体检(已取得有效期内体检证明的,无需再次体检)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2.体检方式
申请人自行选择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机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3.体检有效期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28日进行体检的,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时有效。
第二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3月21日上午8:30至3月27日下午4:00。
2.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报名入口: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4.网报时确认点应选择“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上半年第一次报名确认点”;
第三步: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本次认定将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据此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申请人务必按照以下要求查询本人所符合的办理情形:
查询时间:3月28日中午12:00至4月3日中午12:00;
查询方式:使用电脑登录北京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审核系统(http://yuyuetz.bjtcc.org.cn,以下简称“认定审核系统”),或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资格认定”栏目。
1.网上办理
(1)办理条件及流程:认定审核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按系统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
(2)办理时间:3月28日中午12:00至4月4日中午12:00。
(3)其他注意事项
认定审核系统显示“需申请网上复审”的,申请人应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认定机构将在4月3日下午4:00前进行人工网上复审。复审通过后,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按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现场办理
(1)办理条件及流程:认定审核系统显示“需现场办理”的,申请人应先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再携带材料原件,经预约后前往现场进行办理。
(2)预约时间:3月28日中午12:00至4月3日下午4:00。
(3)办理时间:3月29日至4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除外。
(4)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三层A区)。
(5)其他注意事项
认定审核系统显示“需现场办理”,申请人未按时预约或办理的,不能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审核系统显示“审核未通过”的,表示申请人不符合认定条件,不能认定教师资格。如有疑问,可按照本公告《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第四步:领取证书
完成办理的申请人可登录认定审核系统(http://yuyuetz.bjtcc.org.cn)或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资格认定”栏目办理证书领取事宜。申请人领取证书可选择配送或自取。
选择配送证书的,须在4月4日中午12:00前完成缴费。配送服务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配送费用由申请人自理。邮件包含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择配送证书服务或选择了配送证书服务未完成缴费的,只能自取证书。
选择自取证书的,可登录认定审核系统(http://yuyuetz.bjtcc.org.cn)进行预约,预约时携带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六里桥西南角)领取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第一步:体检(同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第二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3月21日上午8:30至3月27日下午4:00;
2.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报名入口: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4.选择各区认定机构设置的相应确认点。
第三步:网上或现场办理和领取证书
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申请教师资格流程
详见《附件2: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重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明)